合肥市已经出台文件,提高合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和医疗救助待遇,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总额达30万元,从今天起执行。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自5万元提高至6万元。
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7万元。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自17万元提高至24万元。
调整后,合肥市参保职工住院、门诊特殊病、普通门诊等累计费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一个自然年度内的支付总额,由22万元提高至30万元,其中,6万元以下(含6万元)为统筹基金支付,按医院级别维持原支付比例不变;6万—30万元为医疗救助基金支付,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基金支付96%。
医保91种药品“降价”
合肥市人社局出台新政策,降低《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的基本医疗保险91种乙类肿瘤药品自付比例,今天起实行。
此次调整的91种肿瘤药品自付比例中,西药61种、中成药30种。药品自付比例全部由原比例下调,其中3种药品降低30%、36种药品降低20%、52种药品降低10%。
具体内容,您可查看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工伤认定“家门口”办理
合肥市人社局发出通知,从今天起,办理工伤认定有关手续,已经下放到四县一市七区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参保单位到事故发生地的人社部门办理。
在合肥地区外发生事故伤害的人员,在参保单位注册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此外,2011年12月31日前已由合肥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仍由该中心负责办理。
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合肥市人社局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处联系电话3536493;
合肥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3536349;
肥东县人社局联系电话7735321;
肥西县人社局联系电话8828976;
长丰县人社局联系电话6671853;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565—7309519;
巢湖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565—2329930;
瑶海区人社局联系电话4496064;
庐阳区人社局联系电话5699509;
包河区人社局联系电话3357380;
蜀山区人社局联系电话5597576;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联系电话3679192;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联系电话5315587;
新站区劳动人事局联系电话424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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