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按照威海市2008年《关于完善文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尚未退休人员,2012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按1820元执行,比2011年的1720元上调100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调后,托管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增240元,医保年增120元。
此外,2012年度失业保险基金为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按照1820元执行,待威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行调整。企业在岗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的缴费基数,待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凡相比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60%和高于300%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按照规定进行调整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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