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指出,全省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建设,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鼓励企业聘用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技术人才。坚持在竞争中识别人才,推行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等制度,创造公开公平的机会,把人才放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任务中,放到重要和关键岗位上培养锻炼,在实践中选拔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
《纲要》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将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同时,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才基本社会保险的衔接办法。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制度,鼓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各类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加大对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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