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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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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主要经办县境内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和城镇从业人员的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2、主要经办县境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职能职责

  1、主要经办县境内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和城镇从业人员的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

  2、主要经办县境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3、承担离休人员、在乡二等乙级伤残军人、驻勉消防、武警官兵的医疗费用审核拨付工作。

  4、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收支、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编辑本段机构设置

  办公室

  1、承办中心领导党务政务活动事宜;

  2、负责中心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3、负责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中心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秘书事务、信访、后勤保障及接待联络工作;

  5、负责中心社会保险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

  6、负责中心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保、安全卫生、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经费报帐、资产、车辆管理;

  8、负责本中心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和党群工作。

  财务统计科

  1、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2、办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算业务;

  3、建立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帐簿,登录相应帐户收支发生额,并对帐;

  4、综合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5、承办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协调财政、银行、地税之间结算、拨付、划转、发放关系;

  6、承办社会保险财务方面的综合统计业务,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7、编报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

  8、整理、汇总、归档、保管财务资料。

  征缴稽核科

  1、建立参保单位的缴费台账,组织征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企业离休人员医疗保障金、工伤生育保险费,清算追缴参保单位欠费;

  2、制定本年度社会保险稽核计划及日常稽核计划;

  3、记载参保单位缴费、统计分析缴费进度;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年审手续;

  5、定期报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情况,整理、汇总、分析与征缴稽核有关的资料,并建立档案。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科

  1、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

  2、办理个人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业务,编制医疗保险费年度征缴计划;

  3、负责离休干部医药费的管理;

  4、负责记载并管理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

  5、审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点资格,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按有关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6、办理参保人员住院备案手续,审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条件,核定参保职工住院医疗待遇;

  7、办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迁转手续,统计、分析、汇总医疗保险有关资料,管理业务档案;

  8、宣传、解答医疗保险法规、政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

  1、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

  2、办理个人参保登记、缴费申报业务,编制医疗保险费年度征缴计划;

  3、负责各乡镇(社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审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办理参保人员住院备案手续,审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条件,核定参保居民住院医疗待遇;

  6、办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迁转手续,统计、分析、汇总医疗保险有关资料,管理业务档案;

  7、宣传、解答医疗保险法规、政策。

  工伤生育保险科

  1、办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申报业务,编制年度征缴计划,记载管理台账,统计、整理、分析、汇总各项数据资料,管理业务档案资料;

  2、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医疗行为、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参与工伤事故现场勘验、调查,审查待遇支付条件,审核并支付待遇;

  4、宣传、解答相关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法规、政策。

  失业保险

  1、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办理失业登记;

  2、办理参保单位(个人)缴费申报业务,审核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编制失业保险基金月、季、年收支计划;

  3、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工作;

  4、审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核定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5、管理失业保险业务档案和失业人员档案,办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6、宣传、解答失业保险法规、政策。

  养老保险科

  1、受理事业单位参保申请,审核参保资格、参保人数等;

  2、承办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的申报审核工作,测算、编制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计划;

  3、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缴费台账及参保职工个人缴费记录;

  4、核算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编制拨付计划;

  5、办理职工工作调动时养老保险关系的转接手续;

  6、办理死亡职工的个人缴费返还工作。

  编辑本段联系方式

  办公室:3213471

  财务统计科:3210158

  征缴稽核科:3210136

  工伤生育科:3210129

  失业保险科:3228170

  养老保险科:3210126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科:3228562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3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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