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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户改应涉及外来人口的落户以及福利均等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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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月10日,在成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举行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集中采访中,农工党成都市委主委、成都市政协副主席侯一平,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2月10日,在成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举行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接受新闻媒体集中采访中,农工党成都市委主委、成都市政协副主席侯一平,就如何进一步深化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侯一平介绍说,近年来,成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2010年11月,正式出台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到2012年成都将实现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彻底破除城乡居民身份差异,建立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实施一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推进顺利,转户整体态势良好,充分说明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符合民意,符合民生,得到群众积极拥护。

  谈到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中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侯一平说,在充分肯定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和分析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中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以便更好地推进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侯一平认为,第一,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并不是完全平等的。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破除了长期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权利的不平等,目的是实现统一户籍背景下享有平等的教育、住房、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权利。但是,在同一户籍背景下的成都市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尽管通过城乡一体化战略目标的实施,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有所改变,城乡之间的差距也在不断缩小。但城乡之间差距不会因为户籍的改变就能够马上消除,户籍统一之后城乡之间仍有待进一步缩小差距。

  第二,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仅覆盖本市户籍人口,尚未涉及外来人口的落户以及福利均等化问题。大量长期在成都生活工作的非成都户籍的农民工被排除在外,这部分人成了户改的旁观者。若要立即将这部分非成都户籍的农民工纳入户改,涉及面更广,改革难度会更大,一时之间也不现实。但随着户改的深入,为确保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以及社会稳定,,这个问题迟早都是要面临的。

  第三,在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中,社会力量尚未得到有效利用,市场机制还有发展空间。尽管成都市在探索公共服务机制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社会组织与志愿者数量偏少,缺乏足够的政策和经费支持,服务供给能力很弱,尤其是农村社区自治组织,普遍存在经费紧张、人员非专业化等问题,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很难承担起主要的责任。要真正全面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并促使这些服务走向均等化,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对社会机制与市场机制的利用。

  第四,户籍制度改革面临资金压力问题。对全域成都居民持续性地提供大规模的基础性公共产品,尤其在教育、住房保障、医疗等方面,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持。

  第五,户籍制度改革中农村土地的后续问题。《意见》规定,农民可以带产权进城,就业、参加社保不以丧失承包地为前提。这一改革措施被认为是成都户改的一大亮点。但在土地政策方面存在一些后续问题。其一,农民保留土地是暂时保留,还是永久保留,有待进一步明确规定。其二,根据成都户改的细则规定,拥有土地的成都居民不能享受失业保险

  为进一步深化成都户籍制度改革,侯一平建议:

  一、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多年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速了成都农村地区的发展,使成都城乡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从而使成都户籍制度改革得以顺利推进。为此,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财政投入和“扶农”力度,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夯实户籍制度改革的物质基础。

  二、适时调整户改方案,扩大户改范围。在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在政府财力许可的条件下,应在不同阶段适时调整户改方案,将所有在成都生活和工作、且有转户意愿的农民工,只要符合条件,全部纳入户改范围,这对于支撑成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具有基础性作用。

  三、统一全域成都的低保标准。目前成都市城乡的低保标准不统一:一是城乡之间的低保标准不一致;二是各区(市)县的低保标准不一致。低保标准的不统一就意味着城乡居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的权益不对等。因此,建议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低保标准,尽早统一全域成都的低保标准。

  四、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就业援助的权利。《意见》规定,成都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而就业援助扶持目前而言在城乡之间是有很大差异的,很明显,农村在这方面很薄弱。为此,必须采取措施,才能切实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就业援助的权利。

  五、关于解决农民进城后土地退出问题的建议。农民真正融入城市,完全脱离农村和农业之后,可以通过有偿转让承包权的方式流转土地。这样既可以实现农村土地适度地规模经营,也可以为农村的城镇化、工业化提供土地资源。只要农民真正被赋予国民待遇,国家的各项社会保障是健全完善的,解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民对土地的依恋自然就会减弱。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农民之所以把土地看成命根子,是因为土地是农民的最后保障,农民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几乎全都依靠土地。一旦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不再依靠土地时,农民从土地上的退出就顺理成章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成败关键不在于要不要保留农民的土地,而在于能不能真正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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