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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启动 申报时需采集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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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正式启动。现在起至6月20日,用人单位应到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正式启动。现在起至6月20日,用人单位应到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从今年起,我市在缴费基数申报时需采集参保人员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直接寄送至参保人员本人。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2011年度(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申报职工个人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的月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认的,其缴费基数按照不低于全省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应采取本人确认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职工,本人确认原则上由职工直接在《花名册》上签名,参保人员较多的单位可采用公示的方式予以告知,单位应将公示文书报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在用人单位从业的,应当依法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没有办理参保手续的应先补办参保,再办理缴费基数申报。

  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解释说,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是指各用人单位在2011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组成,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等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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