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公局函〔2011〕50号)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根据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体检结果,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录计划1:1比例依次确定考察对象,体检放弃或复检不合格的在本职位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全市考察时间为9月30日至10月15日。请考生按招考职位要求准备好相关的原件和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并按公布电话主动与招考地(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森林公安局联系,配合招考单位考察组做好考察政审工作。考察期间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本职位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政策咨询电话:0717-6056396(人社局)、6345110(森林公安局)
各招考地(单位)人社局、森林公安局联系电话:
宜都市:0717-4837174、4840319
远安县:0717-3822992、3812817
兴山县:0717-2584512、2585185
秭归县:0717-2886072、2883036
长阳县:0717-5327279、5324119
五峰县:0717-5821963、5823459
附件:宜昌市森林公安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合格和入围考察人员名单.xls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昌市森林公安局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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