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兴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与老干局共同举行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仪式,积极引导帮助离退休老干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这是该城区拓展离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领域、完善亲情服务的一大举措。
“太感谢法律援助中心了,没有城区政府的帮助,我吃亏可大了。”受援人黄某是望州社区80多岁高龄的退休干部,靠微薄的退休金度日,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去年3月,他在小区门前正常行走时被一小客车撞倒,受援人向兴宁区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城区法援中心依法受理援助,该案去年8月经兴宁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责任方赔偿黄某精神损害等抚慰金近万元,依法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社会团体、单位系统离退休老人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情况,积极为老人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调解纠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工作。援助范围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的,有请求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还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的。同时,城区还通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发放法律服务卡、开设服务热线和上门调解等优质服务,积极为离退休老人维护合法权益,为他们安享晚年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