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以1970年出生的小王为例,按原办法规定,在职时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超过自负段标准部分由医保报销50%,一直延续到退休;退休后,超过自负段标准部分由医保报销45%~55%,平均水平约为50%。
小王今年42岁,政策调整后,他在一级医院的门诊医保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仍维持50%不变。3年后,小王满45岁,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又有所提高,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比原办法提高25个百分点;二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提高了20个百分点;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提高了10个百分点。小王退休后,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将比在职时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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