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南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出台政策,对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费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从即日起实行新标准。对201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仍按照以前的一次性补助标准执行。
政策明确规定,子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子女在十八周岁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的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以前的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从以往的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此前出生的独生子女家庭,仍享受100元至500元的原奖励标准;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夫妻双方和节育并发症对象,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年领取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2000元。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