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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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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近日从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吉林市2012年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及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已经确定,2012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即日起开始征收。

  记者近日从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吉林市2012年单位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及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已经确定,2012年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即日起开始征收。

  据吉林市社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吉林市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088元/年。2012年单位参保职工核定缴费基数下限为1754.40元/月,上限为8772.00元/月。按规定,吉林市2012年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档次进行缴费,按2011年吉林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个档次中任意选择其一进行缴费,年缴费额分别为4210.56元、5614.08元及7017.60元。本年度缴费档次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据了解,为缓解缴费高峰给参保人员缴费带来的不便,吉林市社保局与吉林银行进一步完善了银行柜台缴费平台功能,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可在吉林银行的任意储蓄网点缴费,并可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费专用票据。目前吉林市社保局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设立了专线咨询电话65070013,为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服务。(来源:吉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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