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因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提高,每月应核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将作相应调整。
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每月发放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从原有的174.03元调整为208.63元,以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能及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据了解,去年7月以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省率先出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月加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截至上月,累计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费6.44万人(次),总额1110.67万元。(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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