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涉及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殡葬事务……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十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将这项惠民、爱民、利民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予以大力推进。
过去几年,是浙江省民政工作创新力度最大、整体推进最快、群众受惠最多的时期。期间,浙江省民政系统以民为本、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和民权,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举措,逐年增加资金投入比例,建成了大批有影响、惠民生的基础设施。
不仅如此,浙江民政人还坚持公平、普惠、均衡的发展导向,力图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可以说,人人共享社会保障不是梦。
改善基本民生成效显著
每个月,杭州淳安县文昌镇文昌村的老人都能领取到60元的养老金,更令他们高兴的是,很快他们就能补领到100元的养老金了。
“听说今年基础养老金又要加了。”对不少村民来说,这是一笔及时钱。
2009年12月,淳安县在浙江省率先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凡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该县户籍城乡居民按规定享受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如今,基础养老金从2009年的每月60元到2012年的每月100元。
过去几年,浙江全省各地创新机制、完善制度,民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民政改善民生功能不断强化,城乡居民福祉得到进一步增进。
在全国率先建立完善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助残、就业、司法、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求助体系,基本实现了“困有所助”。
2006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为62.91万人,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月人均为241.4元和149.7元,比2002年提高了21.9%和38.6%。
到了2011年底,全省最低生活保障受益对象达70.2万人,城乡低保资金支出19亿元,比2007年增长153%。它的意义在于实现了全民的兜底保障,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做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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