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致电情况统计,目前全国有23.3%的城市未开通咨询热线。在开通咨询热线的城市中,有21.7%的城市热线一直无法接通。在12333热线能够接通的城市中,12333咨询员“知道”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比例很低,仅有22.1%、77.9%的人则均表示“没有听说过”。
细则缺位致人社部门消极
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对于基层人社部门实施先行支付制度十分重要。但调研发现,目前各地对出台先行支付制度的实施细则非常不到位。
在21个正在准备制定有关实施细则的城市中,对于该实施细则何时能够出台,绝大多数城市持模糊的观望态度。
调研报告认为,这表明,许多城市并未真正将出台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实施细则一事提上日程。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社部门答复不能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理由,是北京还还没有出台先行支付制度的操作细则。因此,张伟光只能通过原来法律程序继续为工伤待遇奔波。
北京义联的调研显示,在190个不能申请的城市中,有80个城市以“没有实施细则”没有可操作的标准和流程作为理由,拒绝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占40.4%。相类似的理由包括:“未接到上级通知”(有64个城市),“所在省份尚未开始实施”(有21个城市),等等。
调研报告认为:“配套的实施细则缺位是各地人社部门消极对待先行支付制度的重要原因。”
调研人员通过和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的访谈了解到,细则的缺位,尤其是财务、审计上配套措施的缺位,一方面让工作人员对具体情况无法操作,另一方面也让工作人员的潜在风险增加。
这些风险包括:“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究竟应该以何种形式来证明?如果追偿失败,在财务上如何核销,从而通过审计?如果在没有明确配套细则的情况下,办事人员按照自己的理解行事,发生了问题,如何承担责任?调研报告认为,若没有解决上述问题,则先行支付制度很难在基层人社部门有效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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