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全家使用
广东省广州市新的医保政策从11月1日起实行。新医保政策直接惠及该市300多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及其亲属。
按照广州市新出台的医保政策,从11月1日起,扩大医保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即: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在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该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在该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这一政策将直接惠及300多万职工医保参保人及其亲属,有利于充分利用个人账户的结余资金,减轻家庭成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当期医疗消费的经济负担。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参保人个人管理的,在给其家人或亲属使用时,家人或亲属应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和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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