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十二五”,保险业将进入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较快发展与矛盾凸显并存的新阶段。从国际环境看,我国作为新兴保险大国可以寻求更多发展和参与的机会;从国内环境看,我国经济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社会、居民财富不断积累,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为保险业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民生所需,发展所为;时代所向,发展所循。业内人士指出,未来,保险业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和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推进结构优化升级作为加快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的着力点。紧密围绕国家建设新农村、扩大内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紧密围绕国家改善民生目标,探索服务“三农”、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公共管理创新的新途径和新形式。与此同时,突出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改变片面追求保费规模和资产规模的粗放经营方式,抓紧解决保险覆盖面不宽、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粗放经营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市场秩序不规范、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依然突出的问题,积极推进保险业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战略转型。
坚持改革、创新与开放,突破发展瓶颈、提升发展平台。加快构建有利于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保险创新体系,大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开放水平和质量,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切实加强企业内控和改善监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高保险机构自身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完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提升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2100元/人。保险业总资产争取达到10万亿元,在金融业总资产的占比明显提升。与此同时,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功能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成为国家灾害救助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形象进一步改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公众对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保险业逐步成为受社会尊重和信赖的金融服务行业。
今后,规模增长不再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指标。从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角度、参与社会建设的广度,以及服务民生的深度综合打分,衡量这一行业是否实现了“有价值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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