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和厦门市公安局共同签署《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决定加强合作,联合防范和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
从2010年7月1日至今,厦门市人社局已处罚违法违规的定点社保服务机构27家,处罚相关责任人54人,处罚个人89人,处罚金额37。8万元,追回社会保险金损失43。3万元,取消3家社保服务机构的定点服务资格,暂停6家社保服务机构的定点服务资格,暂停个人服务资格89人。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对厦门集美东南医院、厦门翔安妙济综合门诊部、厦门翔安区熙欣堂药店等47家社保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稽核管理,涉及不合理金额1084。87万元,有3名医保服务人员被暂停医保服务资格;通过社保预警系统监控,对515家次费用支付异常的社保定点服务机构进行预警稽核,挽回基金损失149。68万元;通过社会保障年度稽核结算,对不合理费用不予结算,2011年社保年度社保中心依照协议对社保定点服务机构稽核结算,不予结算金额达1021万元,有效防止了社保基金的流失。
目前,在厦门市政府纠风办的大力支持下,厦门市人社局与厦门市公安局通过密切配合,已对集美东南医院等8家社会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和个人侵害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涉嫌犯罪行为的案件联合开展调查工作,成功破获集美东南医院涉嫌合同诈骗案、湖里曙光医院相关人员涉嫌诈骗案等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追究了医院相关人员以及社会参与骗取社保基金的14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有力的打击了厦门市利用虚假住院骗取社保基金、套刷、骗刷医保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备忘录》达成的工作协议,厦门市人社局与厦门市公安局将建立三大工作机制:一是情报互动和重大问题协商机制,二是联合防控和打击机制,三是联合办案机制。厦门市人社局表示,通过签署《备忘录》,使得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有望更加顺畅,厦门市公安局将与厦门市人社局进一步密切合作,携手对涉及社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调查,快速有效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同时,厦门市公安局将通过定期情报沟通等渠道,及时向厦门市人社局通报工作中涉及社保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促进人社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监管体系,从根本上遏制社保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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