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社会保险缴费卡具有银联卡的基本功能,同时具备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对账功能,个体参保人员全部持卡在商业银行网点缴费,做到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一次核定,时时归集,随时随地,方便灵活”,实现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的一次重大转变。
市社保局提醒广大个体参保人员,办卡及持卡缴费须知如下内容:
办卡:
我市个体新参保、续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续保手续的同时办卡;已参保未办卡的补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办卡。办卡地点为市社保局个体分局新参保、续保窗口(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楼)。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员不需办卡,在个体分局补缴中断部分的养老保险费。
缴费:
个体参保人员办卡后,应在一周内根据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一档、低档,80%即二档、中档,100%即三档、高档),持卡到吉林银行所属的营业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时要告知银行缴纳哪年的养老保险费。
变档:个体参保人员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缴费前持本人身份证、《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协议书,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进行档次变更。
补卡:社会保险缴费卡丢失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吉林银行网点挂失并补卡,补卡后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26-3l号窗口(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二楼)补签协议。
业务结清:个体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通过存折发放,社会保险缴费卡自动失去社会保险缴费、查询、对账功能,但仍具有银联卡的基本功能,可以保留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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