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我市共有列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245041名,其中居住异地退休人员10035名。
此次资格认证工作分两块进行,居住本地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将由居住地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利用“泰州市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具体办理资格认证;居住异地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将由各市(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向退休人员居住地邮寄《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通知》,并依据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助核查意见进行资格认证。
6月30日之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养老待遇领取证,前往首次领取养老待遇的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领取资格认证。
单独领取基础养老金,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资格认证或经核查其子女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停发其养老待遇,直至领取资格认证合格的次月恢复其待遇,但停发期间的待遇不再补发。
对于失去领取资格未在1个月内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进行申报的,或故意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养老基金的,将根据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追回国家的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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