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后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10到15个百分点。调整后,居民医保的最高报销比例(实行基药且零加价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95%,德阳二级医院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三级医院的住院费用报销达到70%;转市外医院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报销比例达到50%。经测算,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平均水平报销比例将达到70%左右。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提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0%,这将引导参保人员自愿转向‘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方向。”德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肖小甫介绍。
另外,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城镇参保人员的“一般诊疗费”从7月1日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月1日起,以前不予报销的“一般诊疗费”,即门诊挂号费、门诊诊查费、药事费、注射费等,将一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