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失业了,想继续交社保,怎么交,要那些资料,到哪里交。我之前是在福清工作,现在回福州。
答:1、您好!您如果是福州市的城镇户口,失业后,您就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到福州市社保中心灵活就业科,继续缴纳社保。您的缴费可以合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2、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2]文414号)文件精神,对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对象做了规定:1、本地城镇户口;2、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以上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方可按月享受养老金。首次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福州市城镇居民)应提供以下材料到福州市社保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科办理审核登记。(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加盖公章后的《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5个工作日后到所属各区地税机关缴费窗口(按身份证号码属地)办理申报缴费事项。
3、2011年灵活就业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1100元/月,缴费标准为220元/月,全年2640元。
医保补充:如果您是福州市区城镇居民可办理自谋职业续保,一旦重新就业改为用人单位参保。续保时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含该年度个人在流动窗口缴费证明)、医保卡。地址: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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