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北京市人力
社保局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北京
生育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覆盖范围扩大至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京籍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及报销范围将提高,惠及人群新增400万。
北京是2005年开始实施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主要包括生育
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等。
一直以来,生育保险的参保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企业且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本市户籍职工,以及获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地户籍职工。
近年来,非京籍外地职工、农民工、事业单位等职工对此呼声很高,迫切要求扩大范围。
2010年,社保法颁布实施,明确了社保的普惠性,这也为北京生育保险政策调整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次政策调整,扩大了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非京籍职工、农民工等均可参加生育保险,并与本市城镇职工一样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