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保险同业公会获悉,我市
保险营销员
社保缴费标准调整为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符合条件非深户营销员月缴社保200余元,费用支出减少近半。初步统计约有25000名营销员符合参保标准。
参保营销员不足500人
深圳是全国率先为保险营销员开通社保的城市,但这一好政策在具体执行中碰到许多实际问题。
截至目前,深圳市持证保险营销员数量约10万人,经过各公司注册(实际展业)的营销员数量占4万余人,其中非深户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约3万人。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深圳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
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在本市保险机构中从事保险营销工作6个月以上的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本市社保。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深圳市场最大的寿险公司之一
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有营销员14000人左右,其中非深户籍营销员有6000人左右,在6000余名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中,符合参保条件的约4500人。照此推算,整个行业能够参加社保的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约25000人。自今年1月试点以来,截至5月底,只有9家保险公司438名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加了社保,参保率低。
月缴费调整后约为200元
据调查,符合参保对象的保险营销员基本上集中在中低端收入的营销员身上。据不完全统计,中低端营销员的月佣金收入,除去房租及生活必需开支外,月可支配收入基本都在1000至1500元左右。此前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保缴费的规定是,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选定本人月缴费基数。2009年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621元,按照
养老保险缴费18%和综合
医疗保险7%的比例及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一个营销员每月养老缴费391元,综合医疗保险费用为152.1元,合计543.26元。营销员普遍反应负担过重。
经过相关主管机构的协调,非深户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参照非本市户籍员工的缴费标准执行,即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目前标准是1100元。非深户籍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每月的
养老险和综合医疗保险只须缴纳200元左右,缴费支出减少过半。
营销员希望新政落到实处
本报曾就保险营销员社保参保率低做过报道。市保险同业公会在调查了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后认为,保险公司宣传动员力度不够,缴费基数高、体检手续繁锁等成为参保低的重要原因。目前,除平安人寿设立了专职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外还有相当数量的保险公司此项工作一直空白。平安人寿主管级营销员已有364人参保,占已参保总人数的83%。
昨日,
泰康人寿罗湖分公司营销总监李东敖表示基层许多保险营销员都有社保需求这也是一个人的最基本需求,希望保险公司积极行动起来,将保险营销员参保落到实处。
据了解,近日市保险同业公会已专门召集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宣讲了保险营销员参加社保的相关政策,并下发了相关文件。有需求的保险营销员应该积极到所在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社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