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宜昌市
社保征稽处发布消息,城区从7月10日开始将启用新的缴费基数。
据介绍,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2011年度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25977元(2170元/月),凡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1300元/月;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6510元/月,高出300%以上部分不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与去年相比,按6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为1140元/月,按30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为5670元/月。该两项保底封顶计算的缴费工资基数较上年分别上调160元和840元。
另悉,实行社保网上申报的单位,可直接在网上进行年度工资基数申报。凡在6月30日前未办理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的单位,须先办理今年社保缴费申报结算,次月才能办理新一年度的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