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港澳台人员在广州可以买社会保险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港澳台人员缴纳保险费按照《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劳社〔2005〕133号)第五点执行,即:(一)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参加企业所在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二)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为所雇佣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三)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到内地就业,并未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台、港、澳人员,可不参加所在地的社会保险。
二、办理参保手续需提供《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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