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为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再次提高养老金待遇。从2009年1月起,对全市2008年12月底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提高水平为上年度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以上。
七是减轻困难企业的社会保险费负担,调整和放宽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限。
八是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将灵活就业人员、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力争达到30万人以上。
九是解决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充分利用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将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十是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和履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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