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购房者提供虚假证明,造成损失自行承担》的报道引起了济南市
社保局的重视,13日,济南市社保局有关人士表示,社保部门已开始对去年以来的
养老保险补缴业务进行专项调查,对提供虚假材料办理补缴手续的参保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办。
济南市社保局有关人士表示,经调查,个别单位利用外地来济务工人员在济南购房需开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之机,以制造虚假财务凭证为手段,违规代理外地户籍人员办理补缴养老保险业务,并收取高昂的手续费,部分涉嫌单位甚至连基本的人力资源代理资质都不具备。
在此,济南市社保局郑重提醒,济南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为参保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补缴业务时均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在办理补缴业务时,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通过审核财务凭证、劳动合同等材料,认定参保单位与职工间的劳动工资关系,如发现参保单位企图以造假的形式通过审核,社保部门将通报工商、税务等部门对造假单位进行联合查处。
同时,社保部门已开始对去年以来的养老保险补缴业务进行专项调查,对提供虚假材料办理补缴手续的参保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