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治好了,报销却跑断腿”,这是许多异地报销患者的共同感受,这个难题将有望成为历史。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的《深圳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获悉,到2015年我市将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方式,实现广东省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
基层首诊比例达70%以上
根据方案,到2015年我市基本建成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层首诊比例达到70%以上。社会医疗机构门急诊服务量达到全市总诊疗量的30%左右,住院量达到25%左右。政府卫生投入增幅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幅,所占比重逐步提高。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在医疗保障制度方面,我市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到2015年,每人每年不低于360元。
按群众满意度核拨财政补助
方案提出大力推进公立医疗改革,按法定机构管理运行模式设立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统一履行公立医院举办者和出资人职责,监管公立医院人、财、物等运行。推进公立医院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逐步推行以基本
养老保险加年金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将推进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改革,按照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综合绩效指标评估水平,核拨财政补助。
每个区有一所三级医院
针对我市原特区内外医疗资源不平衡的问题,未来几年我市将重点扶持城市副中心发展区域医疗中心。争取到2015年,每个行政区(管理区)有一所三级医院。到2014年,全市“三甲”医院总数达到16家左右;到2016年,达到20家左右。
我市还将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在医疗机构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鼓励零售中药店提供中医坐堂医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馆。
我市将在全国先行先试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切断公立医院业务收入与用药数量、药品价格直接挂钩的利益链条。逐步将公立医院门诊药房剥离,招标选择特许经营企业。与此同时,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与公立医院药房合理竞争机制。允许患者凭医生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探索建立“平价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