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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城市东莞离职续保手续上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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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龚先生2年前新换的公司未及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致使其医疗费报销额度较正常少了15万元,遂将该公司告上法院。原来根据有关规定,参保人从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后的第三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满1年不足2年的报销限额为5万元,满2年不足3年的为10万元,3年以上为20万元。

  经过法官对有关社保规定和报销金额计算的解释,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由涉案公司向龚先生家属支付赔偿金3万元。

  提醒:停保时间不可超过两个月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作为一座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工业城市,在东莞,类似龚先生这样跳槽后需要及时续保的人不在少数,真实的执行情况又是怎样的?

  对此,有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新老单位交接未续保情况比较复杂,暂时没有统计这方面的数据,也很少接到这方面的投诉。

  该名工作人员介绍,按照东莞的社保规定,员工从一个单位离职到新单位,停保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的,随后补缴费用,就可以按照连续参保计算。连续参保满3年,医保报销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但如果停保时间超过两个月的,就要按重新参保计算。两者待遇相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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