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选择校医院定点 费用按60%支付
据介绍,此次实行门诊统筹选择社区定点,对于参保大学生来说,由所在学校于每年缴费期内统一选择本校医疗机构或一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承担本校全部参保大学生的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工作。
根据要求,参保大学生发生的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含个人负担部分),不设起付标准。参保大学生的一个医疗年度为每年的9月至次年8月。
参保大学生于寒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及休学期间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和经本校批准转诊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回校后将现金报销材料交至学校经办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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