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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如何办理社保异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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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国务院下发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始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经办程序,大大简化了社保转移手续。

  “之前在北京工作,单位为我办理了社保。现在我想回太原,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具体手续怎么办?”近日,市民薛先生致电本报咨询此事。

  要将社保转入本地,主要有两个步骤:第一,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原单位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加盖社保公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持该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即可,剩余的工作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负责转移对接。

  办理社保异地转移是否有条件限制?该工作人员说,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人员可以即时申请即时办理。但对于男性超过50周岁、女性超过40周岁,想要从户口所在地转入异地的参保人,可由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封存其社保账户,由新工作地社保经办机构帮其建立临时账户,将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将临时社保关系账户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按月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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