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前身为天津市劳动局,始建于1949年7月。1970年10月,市劳动局并入天津市综合计划局;1972年12月,重新成立天津市劳动局;1998年5月,组建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工伤保险处主要职能简介
1.拟定本市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拟定工伤(含职业病,下同)保险覆盖范围和社会统筹的费率政策。
3.拟定工伤认定程序、标准及办法,并负责组织工伤认定工作。
5.拟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和康复医疗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审定办法和监督管理办法。
6.拟定工伤死亡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项目及给付标准。
7.拟定伤残职工康复治疗的标准及管理办法。
8.拟定工伤预防管理和安全奖励办法。
9.负责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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