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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社保局出台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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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规定,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长沙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2010年《长沙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险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至500元5档,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补。

  从湖南省卫生厅和长沙市卫生局获悉,长沙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在8类大病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的基础上,新增12类大病纳入保障救助。

  此次新纳入保障救助12类大病为: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长沙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在原来仅有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两项补贴基础上,增加了岗位补贴、转岗培训补贴、预防失业与失业人员服务费用支出。扩大基金支出范围的总额根据基金结余及待遇支付情况,控制在上年度基金收入的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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