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标准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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