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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12月18日起补交社保不予批准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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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周,“北京限购政策疑似松动”消息不胫而走。12月1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消息明确,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

  限购政策实施至今已有两年,每逢楼市回暖,坊间总会传出限购政策松动新闻。上周末,自售楼处传出消息称,补齐5年社保即可通过建委审查,获得购房资格。某楼盘销售人员称,以前没上过社保补齐5年社保购房无效,但在5年期间,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致社保中断,可以去社保中心补缴社保,这样就可以拿到购房资格。

  对此,今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应,自明日(2012年12月18日)起,在京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同时重申,非本市户籍家庭以缴纳社保方式申请在京购房资格的,应自提出申请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在京缴纳社会保险,且提出申请之月须为正常参保状态。

  据新浪乐居了解,自2011年2月17日实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以来,北京市实行“家庭承诺-企业初审-部门联审-登记复审”四道把关的购房资格审核机制。目前,全市以“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保”为审核条件的申请家庭共2.73万户,占全市申请家庭的5.6%;其中2.18万户通过审核,审核通过率为79.8%;实际购买住房的1.47万户,占全市购房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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