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市一家国企的女员工,从2006年开始就一直参加了医保,并且购买了生育保险。今年1月,我生了宝宝,休了3个月的产假后按生育保险去报销医药费。结果医保对我说,因我没在长沙定点医院住院产子,无法报销,叫我去找单位。我买保险的时候没有听到这样的规定,现在要领钱了就没有人管了?
调查附记:
记者拨打了长沙市医保中心的电话,工作人员称,如果投保人在长沙市定点医院住院产子,直接和医院结算就可以了。但如果在外地住院产子,则需要到医保中心备案,必须填写异地生育表等相关表格,单位盖章后到医保中心备案才能领取报销医药费。像当事人这种情况,如果因为没有备案而无法报销的,只能由单位出具相关说明,然后向医保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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