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现在各项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单位0。5%,个人不需要承担;生育单位0。7%,个人不需要承担。
市本级共有20。26万企业退休人员参与调待,在本次调待中人均增加201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1604元。此外,从今年7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调整至80元。到目前为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达70。1万人,累计发放待遇3。3亿元。调待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长沙市人社局表示,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启动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这意味着,长沙市各县(市、区)参保人员也将享受到市本级参保人员同等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
目前,长沙实施的是城镇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市辖区市级统筹,虽然在城区范围内实现了医保待遇的平等,但县一级仍然实行县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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