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去年年底超龄人员参保政策出台以后,办理参保的超龄人员络绎不绝,但部分申请人存在此前已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或者已经在领取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情况。为理顺社保关系,杜绝重复参保(领取待遇),存在上述情况的超龄人员,应及时到海口农保局办理终止手续,提供相关证明后,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超龄人员参保。
据了解,未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超龄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海口市农保局开具未参保证明。已缴费参加新农保和城居保的超龄人员,需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参保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代办人要出具参保人本人签名和按手印的委托书),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注销登记表》,并逐级上报审批。参保人到海口市农保局填写退保申请书,核对已领取的待遇金额,并全额存入海口市农保局发放的存折账户内,再转入海口市农保局开设的新农保(城居保)支出户。海口市农保局咨询电话6871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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