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获悉,市人社局公布了2013年度天津市单位和职工缴纳
社会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人社部门提醒,由于本月(1月)缴费申请的业务量较大,单位和个人最好避开高峰时间缴费。
2013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
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210元和11331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410元。按照5410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410元与231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3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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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中养老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失业保险补贴基数为2210元,医疗保险补贴基数为2310元。
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2210元。
民政管理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4800元(含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注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