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武汉养老保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含2012年12月底前所有退休退职人员),和参加医保的退休(退职)人员,本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证(注明个人参保编号),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的社区办理年审;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没有社区或社区属本市新城区的,在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处(含东湖分局)办理年审,也可在就近中心城区的社区办理年审;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的遗属,到离退休人员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处办理年审。
居住在外地或国外的退休人员,可通过异地协助认证和代办年审的方式进行。详情可咨询武汉市社保咨询热线12333。
本次年审至明年2月20日结束,逾期未办理年审手续的,明年3月起暂停相关待遇,直至其补办年审手续后再恢复。
一些退休人员未收到今年3月份的退休养老金,其原因是未按时参加去年的社保年审。该局提醒:未按规定参加2012年度年审的离退休(退职)人员及遗属,从3月11日开始补审,补审仍在社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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