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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参保单位克查询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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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春市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员,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理各项社保业务,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业务可随到随办,切勿找非法中介组织代办,避免上当受骗。
   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止“虚报冒领”,长春市社保局近期出台加强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业务管理,严把参保缴费入口关和领取待遇出口关。
 
  今后,参保单位须由单位专管业务员(社会保险登记经办员或单位指定人员)到社保部门办理养老、失业保险等业务。单位专管业务员变更的,应及时到社保部门办理登记变更手续;由于参保单位关闭等特殊原因无专管业务员的,可根据参保人员书面申请,经市社保局相关部门审定后办理。用人单位委托其它单位代办社会保险业务的,须将授权委托书送参保分局登记备案后,由被委托人办理。
 
  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缴费、退休申报等业务的,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由于特殊原因参保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的,可签订《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委托书》,由其指定代办人办理。
 
  目前,市社保局已经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审制度,对以假手续骗保行为,一经发现,社保部门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所享受的待遇,并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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