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网站获悉,从2013年7月1日起,独立参保个人2013社保年度缴费调涨13。93%,各参保个人应按月预存足应缴款项。
这项调整的依据是刚刚公布的“2012年度厦门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因此,厦门独立参保个人2013社保年度缴费相应地“水涨船高”。地税局提醒,从2013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按新的社会平均工资(新社平工资4377元)为参数进行征缴,相应调涨13。93%。地税局于每月6日至20日进行扣费,请务必于每月6日前存足款项。地税局表示,将定期向独立参保个人发送欠费短信提醒及年度申报提醒。需获取短信提醒服务的个人,请及时向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手机信息登记及变更手续。
同时,“4050”补贴对象和就业困难人员另应按缴费基数的3%按月缴纳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