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
社保部门获悉,我市
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意味着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每月所需缴费社会保险费金额也将随之调整。而缴费金额提升的同时,个人社保待遇也将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再提升,新标准从7月1日起正式执行。而缴费金额提升的同时,个人社保待遇也将进一步提高。
据悉,调整的具体社会保险基数分别为:市区企业)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1751元,下限为1800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四档为35890元、五档为40505元;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5745元。
市区企业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调整后,按上限基数计算,单位将实际缴费3749元,个人实际缴费1293元,与上年度相比单位和个人合计多缴费约900元。按下限基数计算,单位将实际缴费574元,个人实际缴费198元,与上年度相比单位和个人合计多缴费约100元。社保部门提醒,按原来下限基数缴费的单位要按时、按实际情况,对照新标准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