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的社保奔波一年多,用人单位却迟迟不办。现年52岁的农民工吴毛志从2008年开始一直为自己的社保四处奔走,但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超过50岁不能办社保
“去年,单位30多个人都办好了社保,就剩我一个,总是不给办。”拿着公司开出的单据,吴毛志介绍,自己从1995年10月就在汉口某商贸有限公司做搬运工。
吴毛志出生于1957年1月5日,到今年已满52周岁。吴毛志称,公司负责人给出的理由是他已经超过50岁,不在法律规定的社保年龄范围内。
为此,吴毛志咨询了硚口区社保局,社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应该办理社保。吴毛志的年龄在2008年单位集体办理社保时已经超过50周岁,单位应该从1995年算起为他补办。
仲裁裁定补办8年社保
吴毛志所在公司的彭姓负责人表示,公司的几十名员工都办理了社保,吴毛志的社保公司并不是不愿意办,而是在办理时超过了法定的年龄。
2008年底,双方曾在劳动仲裁部门做过仲裁,裁定公司为吴毛志办理8年的社保。吴毛志在规定的15日内并没有提出异议,也从此没有上班。
彭姓负责人称,公司按照劳动合同于2008年7﹑8月间给吴毛志发送工作通知,但是无人回应。他表示,如果吴毛志按照劳动仲裁部门的文件处理社保的问题,公司会依法为其办理。
链接:武汉社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新办社保条件为,男年满16周岁、未满5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45周岁。该负责人称,既然仲裁部门已有裁定,就应按照裁定,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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