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保走基层宣讲团说,一般情况下,省里审核确认退休时间,主要以人事档案资料中最早记载资料记录的出生年月为准,如果没有人事档案资料,主要以户口或身份证记载的出生年月确认。
但是如果从业人员人事档案和户籍档案出生日期登记不一致时,依据我省相关规定,以两种中的最早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确认依据。例如,某同志1970年参加工作时的档案记载出生日期为1950年8月,而其1969年的户籍登记档案为1951年8月,则应按1969年的户籍登记档案认定该同志的出生日期为1951年8月。
3.已缴满养老保险15年,但还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是否需要继续缴费?
视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定
社保走基层宣讲团说,这一问题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还在单位工作,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继续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为止;如果是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或已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缴,但建议继续缴费。
因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高低除了受退休时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的影响外,还主要取决于本人历年缴费基数的高低和缴费年限的长短。也就是说,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基本养老金就越高。
4.妻子没有工作,能否以丈夫的名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男方正常参保,未就业的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省社保走基层宣讲团说,《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如果男方是正常参保的,其未就业的配偶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可以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费用等相关费用。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贴将来会不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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