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星期上线政风行风热线《对话民生》栏目。市民来电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就业培训咨询、失地农民就业保障、个人档案管理等方面。区人社局逐一解答了市民的问题,我们也回访了部分当事人。
接收李小姐的求助后,人社部门立即作出回应,并为李小姐详细解释了政策和办理程序,指引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人社部门解释,经过了解,李小姐已经跟毕业院校、三水区的就业单位签好三方协议,并在三方协议上加盖了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公章。所以,按照程序,她毕业后,学校会把李小姐的档案寄到三水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如果李小姐的户口还在毕业院校,可以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接收应届毕业生申报备案表,到三水区人才交流中心,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引进人才落户登记表》,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佛山市人事部门批准入户证明》后,到就业单位所在镇、街道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
经过人社部门的耐心解释和引导,李小姐如释重负,她还特别感谢人社部门的办事员在回访时耐心解答她的疑问。
李小姐也建议,还有三个月就是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相信还有很多同学都不清楚这些办事程序,希望人社部门加大宣传给这些“初出茅庐”的学子们更多、更清晰的指引。
来电人陆先生反映,他是西南街道官员村的被全征地农民,希望了解目前三水区对他们这个群体的扶持政策。
人社部门介绍,三水区法定劳动力年龄内,即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
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职业介绍等扶持政策,有需要的话,可以亲身去到西南环城路52号首层的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详细咨询登记,或者可以致电位于区人社局的职业技能开发科0757-87733742;或者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0757-87732011咨询。
陆先生十分希望,人社部门可以多组织政策宣传活动,尤其是深入到失地农民集中的区域宣传,让“好政策有更多人知晓、更多人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