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市将从6月起使用新的省平工资来制定
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调整后,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三档,最低缴费每月379。20元,最高每月缴纳632元。
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以上一年省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以此标准,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成都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和参加住院统筹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险缴费分为三档:一档月缴费379。2元;二档月缴费505。6元;三档月缴费632元。
就
医疗保险来说,成都市个体人员缴纳医疗保险、大病互助险、
生育保险等险种时,将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因此,按照2011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成都个体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险时,每月共缴纳215。37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92。7元,大病互助险为22。67元,生育保险月缴费17元。
以上述标准为例,成都市个体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互助险、生育保险,每月总缴费标准为:养老保险选一档的,月总缴费611。57元;养老保险选二档的,月总缴费737。97元;养老保险选三档的,月总缴费86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