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5日出院的某进出口公司的李女士享受了新医保政策的利好,其因患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而入院治疗,共花费了20.5万元医疗费。在未实施新政策前,李女士按医保政策只可享受10.5万的报销费用,实施医保新政策后,按新政策李女士享受了14.8万余元的报销费用,个人自费金额从近10万元降到5.7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从51%提高到72%。
此前,东莞医保政策存在“金卡”、“银卡”两种模式的制度性问题。东莞市社保局副局长张亚林介绍,根据原先的规定“市属企业职工用的是金卡,镇级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用的是银卡”。其中“银卡”包括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用较低的缴费标准实现了大部分人的基本医疗保障。
原先“金卡”内含住院统筹和个人账户,即“金卡”参保人可以获得住院费用报销,但是看小病的门诊费用要自己负担。他们虽然享有住院补充医疗保险,但缴费标准比“银卡”高近7倍。张亚林解释,“虽然‘金卡’持卡人享受的医疗待遇标准较高,但所耗费的金额较高,不利于医保统筹资金发挥更大效用,所以我们医保改革的方向是,由‘金卡’模式向‘银卡’模式看齐,实现平稳过渡。”
年报销额度最高达30万的“大病医保”,是东莞额外赠送给参保人的一份“大礼”。加上一年20万元的医保支付额度,参保人一年最多可获50万元的报销。据了解,这一险种不受任何年龄、职业和籍贯等限制,也不需要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出钱,只要是东莞医保参保人即可自动获得这一重保障,将有600多万东莞市民享受这一待遇。
本地居民和外来工医保待遇一致
东莞医保制度的发展,1998年是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随着东莞经济活跃程度提高和就业机会增加,人口数量和结构开始发生变化(至2012年末,东莞常住人口829.23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87.02万人)。当年,人口倒挂的一现象已见端倪。为了适应外来务工人员谋求同等社会地位、同等社会待遇的迫切要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委、市政府将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上了议事日程。
1999年11月8日,《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公布,这一医保制度并不设置户籍门槛,还率先把外来务工人员囊括在内。只用了1年的时间,就有60万“新莞人”参与,获得了和户籍居民同等的医保待遇。
时任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现任东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的李小梅说:“《东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出炉,标志着打破户籍限制、迈出统筹的第一步。”谈起政策制定的初衷时李小梅说,“东莞市从制度设计出发,让基本医疗保险一步到位,要覆盖到为这座城市贡献辛勤汗水的所有农民工。”
如今,在623万东莞医保参保人中,有近500万是外来务工人员,占了参保人数的80%。40多岁的张瑞玲就是其中一员,十多年前从老家湖南来到东莞打工,是最早的“南下”打工者之一。
在她眼中,东莞不仅是一个实现梦想和价值的地方,还是一个极具包容性的城市。“2000年,我参加医保后就拿到了社保卡,刷卡看病,都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前年我住院花了7500元的医药费,医保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和东莞人一样。”
2004年6月,东莞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模式建立了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东莞医保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当年,全市有近109万农(居)民参加了农医保,农(居)民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此后,打破城乡界限、突破个人身份限制且被视为东莞医保制度的第三次重大改革大幕开启———建立了制度、标准、管理、基金调剂使用“四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社区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大幅提高基本保障待遇,东莞医保步入崭新的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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