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东莞的“三来一补”和三资企业大量涌现,制造业瞬间兴起。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在失业、工伤、医疗和养老等风险中,即时性的工伤风险最为突出。1989年12月,东莞市政府颁布了《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建立起工伤保险制度。
与一般侧重于事后理赔的保险办法不同,东莞市率先把工伤预防做在前面。2007年,社保部门和市安监局联合,在市镇两级成立工伤事故预防工作小组,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工伤预防培训、重点企业督察整改等工伤预防工作,开创了工伤预防工作的全新模式,当年就基本完成“全年总的事故降低20%,重点行业降低30%”的目标。
东莞还不吝把资金投入工伤预防培训和体检,每年在污染大、易发生事故的工厂,对有职业隐患的1万人进行职业病免费体检。经过十几年的推进,全市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从建立之初的5.6万人,逐步增加到目前的500万人,增幅近百倍,做到了“应保尽保”,还建立起了预防、治疗、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成为全国12个工伤预防试点城市之一。
梁冰说,“一般来说,买工伤保险,出了问题,我们只做理赔这一块。但是我们觉得工伤保险制度根本是为了减少工伤事故,不是为了受伤的,而且发生了工伤,怎样让职工重新回到工作岗位,才是这个制度的目的。”
他还介绍,“发生事故以后,我们做康复,按照东莞这几年的实际发生水平来看,每年参加康复的大概是1700人。”据了解,工伤康复分为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参加了职业康复的人中,有80%的人都能够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韦女士就是其中之一。2009年的一天早晨,她在上班路上不幸遭遇车祸,肇事车辆逃逸。她在黄江医院治疗了2个月后,又转到广东省康复中心进行专业的职业康复,进行了4个月的治疗后复原回到了原工厂工作。在治疗期间所花费的几万元医疗费,都由市社保基金承担。
南京大学教授、社会保障学者严新明和童星也曾以东莞工伤社会保险实践为样本展开分析,研究结果称:“运行了近二十年的东莞工伤保险制度充分证明了自身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合理性,尤其是近年来东莞提出并很好运作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实践,应当对全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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