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合肥生活帮】提问:“合肥市退休人员办理过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登记的现在可以回合肥市住院吗?”
生活帮记者帮您打听到:您好,生活帮记者咨询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得知:您可以直接持您的医保卡到合肥市住院,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电话:0551-63536373、63536325
医疗保险异地安置
参保人员退休后长期在本市市区范围以外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理时应填写《合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登记表》,在居住地确定三家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结算。结算时应提供社保(查询办理)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急诊、抢救、留观并收治住院治疗的要有急诊、抢救、留观病历(加盖急诊章或相关证明)、医疗费发票、1000元以上医用材料的产地证明及其他审核需要的材料。
异地就医费用按照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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